各區縣發改委,各開發區發改部門,各城燃企業:
為做好天然氣價格政策銜接,保障城市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,根據我市2023-2024年度天然氣購銷合同簽訂實際,經市政府同意,現就調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3年4月1日起,暫按《關于我市天然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調整的通知》(市發改價格[2022] 15號)執行,具體標準如下:
1.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(學校、幼兒園、嬰幼兒照護機構教學和生活用氣,社區康護、養老福利機構和城鎮社區居委會等生活用氣)終端銷售價格為2.07 元/m3;
2.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執行2.79元/m3;
3.車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執行3.69元/m3。
各城燃企業要嚴格落實天然氣價格政策,認真做好明碼標價、信息公開和宣傳解釋工作,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,確保市場平穩運行。
對執行本通知與實際采購成本發生的偏差,結轉到后期價格聯動中予以疏導。
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2023年3月29日
轉載自:西安市發改委